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刑事審判不僅要懲罰犯罪,還要保障人權。在2025年全國兩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解讀系列全媒體直播訪談第二場活動中,了解到去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了598人無罪。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何莉強調,刑事審判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統一,不能因為嚴厲打擊就忽視人權保障,也不能因為重視人權保障而被認為輕縱犯罪。法院確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為實現這一目標,訴訟以審判為中心,審判以庭審為中心,庭審以證據為中心。最高人民法院修訂發布了庭前會議、排除非法證據規程,以及第一審普通程序法庭審理規程,并加強和改進二審開庭工作,充分發揮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此外,還進一步加強了被告人和律師的訴訟權利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司法部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全國法院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保障被告人獲得律師辯護和值班律師法律幫助的權利。同時,指導刑事法官提升庭審駕馭能力,確保辯護律師能夠有效履職。最高人民法院還與司法部加強死刑復核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確保嚴格公正司法。法院堅持以“如我在訴”意識做實“有信必復”,加強釋法說理,做好實質性化解信訪矛盾的工作。
? 版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