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唯一房產被親弟弟偷賣 法院判了 正義最終得伸張

祝大強今年即將滿70歲,他沒想到親弟弟祝大偉會在母親去世后侵吞了他的2萬多元退休金,并偷偷賣掉了他的房子,將200多萬元房款全部據為己有。一夜之間無家可歸的祝大強開始了一場要回自己財產的斗爭,在法律援助律師和檢察官的幫助下,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最終判決祝大偉歸還全部賣房款和侵吞的退休金。

祝大強是一名聽力三級殘疾、視力四級殘疾的老人,他在上海一家印刷廠工作多年,退休后每月能領到數千元退休金。原本,他和母親居住在普陀區的一套房子內,房子登記在母子二人名下。母親去世后,祝大偉提議一起去做公證,放棄自己應繼承的房產份額。2020年7月,祝大強在弟弟的陪同下去做了公證,這套房子全部歸到祝大強名下。然而,同年12月,祝大偉在祝大強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以218萬元的價格賣掉了房子,并用一部分賣房款在嘉定區買了一套新房。事后查明,祝大偉購買的新房只登記在他一人名下,剩下的錢用于兒子結婚。

失去唯一住所后,祝大強暫時借住在朋友家中。面對哥哥的質問,祝大偉聲稱賣房是為了幫哥哥換個大一點的房子,但法院查明事實并非如此。原來,2019年祝大強曾在弟弟勸說下進行了民事行為能力鑒定,結果顯示他輕度精神發育遲滯,但他本人對此并不知情。隨后,祝大偉以更換身份證為由拿走了祝大強的身份證,并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宣告祝大強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指定祝大偉為監護人。有了監護人的身份,祝大偉順利賣掉房子并變更了祝大強的養老金賬戶,將2.7萬余元轉走。

連續數月沒有養老金進賬引起了祝大強的注意,他找到街道將養老金賬戶改了回來。祝大偉辯稱此舉是為了防止哥哥被騙。了解情況后,祝大強試圖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但由于他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獨立提起訴訟。此時,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介入,幫助祝大強進行民事行為能力鑒定。最終,鑒定中心認定祝大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024年1月,法院恢復祝大強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同年4月,祝大強正式向嘉定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祝大偉賠償218萬元賣房款及2.7萬元養老金等,并支付相應利息。法院審理后支持了祝大強的全部訴訟請求。

上海是全國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近年來發生多起近親屬通過法律手段獲得監護權進而占有老人財產的案件。這些案例表明,監護權和財產處置權不能混為一談。即便老人失去民事行為能力,除非另有約定,監護人也不可隨意處置其財產。為此,上海各區已探索構建更為完善的監管體系,引入公證處、社會組織等第三方力量,保護老年人群體的合法權益。

? 版權聲明
評論 搶沙發
加載中~
每日一言
不怕萬人阻擋,只怕自己投降
Not afraid of people blocking, I'm afraid their surrender